2013年11月24日 星期日

第十週 公共圖書館

第十週 公共圖書館- 圖書館員的自由
圖書館員的自由就是讀者的自由,就是資訊的自由。
自由一般皆認為起源於西方的人權思想,通常指「不被他人控制、妨礙或拘束」之意。法國1789年權利宣言說:「所謂自由是指有權作為一切不損及他人的事情而言」;美國獨立宣言也明文規定,「凡人生而平等,且均經天賦若干不可剝奪之權利,內含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之權」。
自由不等於免費, 不過, 從取得的角度來看, 把免費視為自由, 不失為自由的起點,也不算離題太遠。
資訊本身希望自由,被更多的人取得、瞭解、轉載、研發。管制資訊的流動是違反資訊本身的行為,資本主義社會藉著智慧財產權等手段,掠奪資訊的財產權,擴張個人的獲利。
公共圖書館是人類的偉大發明之一,提供自由的資訊,供民眾免費取用。網際網路更進一步的形成全球性的自由資訊網,上網之後,可以取得各種資訊及服務。
自由分為四大自由:「在我們力求安定的未來的歲月裡,我們期待一個建立在四項人類基本自由之上的世界。
第一是在全世界任何地方發表言論和表達意見的自由。
第二是在全世界任何地方,人人有以自己的方式來崇拜上帝的自由。
第三是不虞匱乏的自由--這種自由,就世界範圍來講,就是一種經濟上的融洽關係,它將保證全世界每一個國家的居民都過健全的、和平時期的生活。
第四是免除恐懼的自由--這種自由,就世界範圍來講,就是世界性的裁減軍備,要以一種徹底的方法把它裁減到這樣的程度:務使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有能力向全世界任何地區的任何鄰國進行武力侵略。」
歐盟的單一市場(single market),就是「四個自由」:人、貨、服務與資本,可以自由移動。
個人:有權在歐盟的成員國生活、工作、學習或退休
消費者:競爭的結果,更低的價格、更廣的購物選擇及更高標準的保護
商業:更容易與便宜的跨國界商業活動。
自由軟體所指稱的軟體,其使用者有使用、複製、散佈、研究、改寫、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更精確地說,自由軟體賦予使用者四種自由:
(1)不論目的為何,有使用該軟體的自由(自由之零)。
(2)有研究該軟體如何運作的自由,並且得以改寫該軟體來符合使用者自身的需求(自由之一)。取得該軟體之源碼為達成此目的之前提。
(3)有重新散佈該軟體的自由,所以每個人都可以藉由散佈自由軟體來敦親睦鄰(自由之二)。
(4)有改善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並且可以發表改寫版供公眾使用,如此一來,整個社群都可以受惠。如前項,取得該軟體之源碼為達成此目的之前提(自由之三)。
如果一軟體的使用者具有上述四種權利,則該軟體得以被稱之為「自由軟體」。也就是說,使用者必須能夠自由地、以不收費或是收取合理的散佈費用的方式、在任何時間再散佈該軟體的原版或是改寫版 在任何地方給任何人 使用。如果使用者不必問任何人或是支付任何的許可費用從事這些行為,就表示她/他擁有自由軟體所賦予的自由權利。
使用者也應該有自由改寫軟體的權利,並且可以將這些軟體再利用在工作上或是娛樂上。
使用軟體的這份自由權適用於任何人、任何組織、任何電腦系統、任何工作性質,不用特別和軟體作者或是其他特別的人或單位報備。
再散佈軟體的自由必須同時適用於原版和改寫版軟體的二進制碼和源碼上,如果無法製作二進制碼的版本,則此動作可以略過,但是如果後來的使用者找到其它可以製作二進制碼的方式,她們必須有再散佈二進制碼的自由。
為了成就改寫並發表改寫版的自由,使用者必須有取得該軟體源碼的管道,所以,取得源碼為自由軟體之本。
知識自由(Intellectual Freedom),有人亦稱其為「思想自由」,表現思想的方式有言論、著作、出版、講學、通訊等。世界各民主國家對於知識或思想自由均有立法保障之。
「隨著社會與科技的演進,越來越多人得以“近用,創造,修改,出版與散佈”不同種類的創作品,包括藝術品,科學與教育素材,軟體,文章等,簡言之,泛指任何可以用數位形式再現之物。此外,許多社群實踐了這些新的可能性,並且建立了相當豐富的可重複使用之作品。
不論是任何人在任何地點與時間,這些自由應該都是有效力的,這些自由也不應該因為創作品使用之情境脈絡而有所限制,因為創意所指涉的意涵,即為一種運用現有資源的方法,且這種方法過去未曾實現。然而,在多數國家當中,這些自由的權利通常不是被強調,而是被“著作權”法律所壓制,這些法律將作者視為像神一般的創造者,並且針對所謂 “他們的內容”如何被再次使用,給予作者們完全的壟斷權利。這個壟斷權利阻礙了文化發展的興盛,此外,甚至對這些作者的經濟情況也沒有改善太多,因為這些權利主要是保護了大多數有權勢的出版公司之商業模式。
根據這些法律的精神,作者可以在為數眾多的自由授權條款的法律文件中,選擇合適的授權條款,藉以將他們的創作品轉化為自由創作品。而對於作者而言,選擇將他的創作品放置在“自由授權條款”之下,並不代表他將喪失所有的權利,而是僅給予所有人上述的自由權利。
當任何創作品被宣稱為自由地提供前述的自由權利時,是否確實如此與是否沒有任何風險就變得非常重要。正因如此,針對這些授權條款以及具有作者權的創作品,我們之後將給予一個準確的“自由權利之定義”。 」

2013年11月10日 星期日

第八周 公共圖書館

第八周 公共圖書館公共圖書館宣言和學校圖書館宣言:
公共圖書館:
(1) 由IFLA所訂定
(2) 是地方的知識門戶
(3) 提供個人及社團終生學習、獨立判斷、文化發展的環境
(4) 是地方的資訊中心, 備有各種知識及資訊供讀者取用
(5) 提供無私的服務,不因年齡、種族、性別、信仰、國籍、語文及社會地位而有差異。少數民族、身心障礙人士、住院病患、在監人士等,,有事實上的困難, 無法利用常態性的服務及資料時,,公共圖書館應針對他們的需求, 提供特別服務。例如20歲青少年的書給讀者的字體就是ㄧ般大小,如果是80歲的長者就是提供大字來讓他們閱讀。
學校圖書館:
學校圖書館提供資訊和概念,做為參與當今資訊和知識社會的基礎;學校圖書館將終身學習技巧授予學生,發揮想像力,讓他們能夠以負責的公民在社會行走。
(1) 學校圖書館是地方、區域和國家圖書館和資訊網路的重要夥伴
(2) 推動閱讀,將學校圖書館的資源與服務,推向整個學校社區及其以外的地域
(3) 提供近用本地、地區、全國與全球的資源與機會,讓學生接觸多元的經驗與意見
(4) 支援學生評鑑與使用多種形式、格式與媒體的資訊,做為學習及實踐技術所需
(5) 發展並支持學童的閱讀與學習的習慣和趣味,終其一生使用圖書館
(6) 服務必須被學校社區全體成員近用,於在地社區內運作

2013年11月3日 星期日

第六週 公共圖書館

第六週 公共圖書館
第2章 法源及預算
(1)建立公共圖書館市政府和國家的責任。
(2)須受到專門立法的支持,並由國家和地政府財政撥款資助。
(3)公共圖書館應該是所有文化、信息傳播、掃盲和教育的基本組成。
(4)為了要達到服務的品質、公共圖書館功能應得到立法和經費上的支持。
(5)在不同的國家,圖書館的服務通常全部或部份地由省、地區、州或市政府負責。
(6)某些國家,名義上對公共圖書館負責,但因為沒有足夠的經費,所以具體運作由非政府或私人基金會負責。
(7)為了保證公共圖書館的持續發展,並發揮在信息網路中的作用,還必須和相對級別的政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關係,並獲得政府經費補助。
(8)最終目標是將公共圖書館納入正式國家體制中,按國家立法運作,並保證適當的經費資助。
(9)公共圖書館必須有法律規範來遵守,以確保它的延續性以及在政府機構中的地位。
(10)除了專門法規外,公共圖書館還服從其他法規,包括:經費管理、數據保護、健康與安全、員工條件等。還必須注意到全球貿易談判,因為談判的結果可能形成嚴重影響公共圖書館的政策和協議。
(11)有關電子出版物的版權法對公共圖書館由為重要。圖書館專業人員還必須宣傳和支持版權法,因為這些法規能保證創作者的權利和用戶需求之間的平衡。
(12)有些國家要求公共圖書館提供和借出圖書像作者和其他參與圖書創作的人付款。我國強調公共借閱權支付的款項不應占用館藏資料採購的經費。
(13)充裕的經費是一個公共圖書館充分發揮其作用的關鍵,沒有長期相應數量的經費支持,就不能制訂提供服務的政策或有效利用資源。
(14)公共圖書館及其提供的服務是一個社區的長期投資,應獲得足夠的經費。
(15)一個公共圖書館不論他規模有多大,資金是否充裕,都不可能滿足所有的讀者。公共圖書館只有與其它圖書館和相關機構結成夥伴,組成網絡,提供其他訊息資源的利用,才能擴大可使用資源的範圍,才能滿足讀者的需求。
(16)資金的來源:
1.地方、地區或者中央級別的稅收。
2.中央、地區或者是地方上的固定資金。
3.基金會或私人的捐助
4.商業活動的收入,如出版、圖書銷售
5.讀者的逾期罰款
6.個人服務項目的收入,如:複印、影印
7.館外機構贊助
(17)長期經費不足會影響公共圖書館的運作。
第三章 滿足使用者需求
每個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圖書館服務的權利,而不受年齡、種族、性別、宗教、信仰、語言或社會地位限制。
偉了使社區中每一位讀者有良好的閱讀空間及確實獲得圖書館的服務,合適的技術與充足方便開館的時間,還包括那些不能到館的讀者提供館外服務。
公共圖書館必須為所有讀者提供服務,因為任何ˇ的年齡層都可能到館使用資源。
了解社區中那些讀者會使用及不會使用圖書館服務。
公共圖書館不受任何意識形態所牽制影響,也不應屈服商業壓力。
公共圖書館的服務的深度及規模以該圖書館及社區的大小而定。
公共圖書館負責支持兒童學習閱讀,鼓勵兒童使用圖書和其他載體資料。
公共圖書館須了解青少年的要求,並為他們提供服務。
成年人的服務多是終身學習、文化活動、消遣性閱讀。
公共圖書館支持終身學習,與學校和其他機構一起幫助不同年齡層的學生完成他們的正規教育。要提供一系列涉及各種主題的資料,使人們能夠發揮自己的興趣愛好。提供資料支持掃盲和培養基本生活技能。
公共圖書館應經由組織活動和利用資源來鼓勵各個年齡層的人發展文化藝術才能。是個人和團體及正式與非正式聚會的重要社會中心。
特殊讀者的服務需求:視力受損的讀者、偏遠地區的讀者,可以提供流動書車、語音合成器等。
公共書館要多推廣閱讀活動、為讀寫困難的讀者提供合適的資料、組織各項活動、幫助讀者查找他們所要的不同在體訊息。
圖書館的設計要讓所有讀者,尤其是不方便的讀者要能夠方便使用。
圖書資料的開架成列要方便讀者拿取。
圖書館應保持舒適的溫度、使用性能優良的暖氣和空調設備。

第七週 公共圖書館

第七週 公共圖書館
台灣公共圖書館
(1)具有近代意義的公共圖書館,始於二十世紀之初(中國也是這時期所發展),清末民初之際。
(2)從幾個人的交換讀書到團體共讀。
(3)資訊素養的能力:口說的表達、文字的敘述、看懂方塊文章。
(4)日本政府頒布圖書館令(當時尚唯有行政院及立法院)普件各類圖書館,自此圖書館的設立才有了法律的基礎。
(5)1909年凡滿12不分日籍台籍居民均可自由進入圖書館閱覽。
(6)1923年4月,台灣總督府頒布公私立圖書館規則中規定「圖書館得收圖書閱覽費」一資挹注圖書館各項開支。現在為免費。
(7)將經國才開始建設台灣,其中以台北帝國大學附屬圖書館藏書最為豐富。
(8)現今公共圖書館的責任為:1.中央政府2.縣市政府3.鄉鎮圖書館
(9)閱讀植根與空間改造:系上的愛閱服務隊
(10)上層社會部會選擇去圖書館是因為他們有足夠的金錢可以去買書。而下層社會的人忙於生活上的經濟,所以更不可能會去圖書館使用資源。
(11)人民自我學習的場所,提供公平競爭的場所:控制中下層的人民,保持社會的現況。